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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人才升学渠道,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资格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25]4号)、《关于印发<江西省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教考字[2025]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单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2025年赣西科技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校高职单招的各项工作的程序规范,切实加强对高职单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我校高职单招工作的开展。

2025年赣西科技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组  长:孔  华

2025年赣西科技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副组长:艾  敏 廖茂俍 张艺文 张春雷 付小平 张艳萍姚继超 陈小刚

成  员:黄耀辉 邓志福 胡洪云 费  颖 章勇辉 艾六芽 周立权

苏小永 叶会连 廖秋根 何春生 祝艾青 章小华 符小周

二、高职单招招生计划

见附件

三、高职单招报考

1.招生对象:已完成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

2.网上报考:3月8日9:00-12日17:00期间,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按照网页提示的流程操作),选报院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院校,可选报1至5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考生可以对所报考院校及专业修改1次。(赣西科技职业学院报考代码8631,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3.数据下载:单招院校于3月14-15日前在“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下载报考本校考生数据。

4.现场确认:3月20日19时前,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等,现场签订《江西省2025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承诺被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25年6月举行的统一高考)。

四、高职单招考试

(一)命题

1.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职单招考试有关规定,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教务处会同纪委监察室具体负责命题工作。

2.命题范围参照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的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素质考试+技能测试”两部分,制定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

3.考试形式、科目及分值: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文化素质考试含语文卷和数学卷,技能测试为综合技能测试卷,共三个考试科目;各科目满分150分,总分满分450分。

4.命题、试卷印刷、运输、保管工作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二)考场编排

学校招生办于3月14-15日在“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下载报考本校考生数据,教务处根据考生数据按普通高考要求编排考场,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设置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信息中心根据考场安排印制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考试(含语文卷和数学卷)

 

2025年3月21日08:30-10:30

 

综合技能测试

 

2025年3月21日11:00-12:00

 

2.考试地点:赣西科技职业学院教学楼。

3.考试组织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

4.考试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的规定及要求,监考人员要认真查验考生身份,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加强诚信教育。加大巡查力度,切实维护高职单招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秩序。

五、评卷

1.评卷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教考试厅〔2013〕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评卷组织、管理、质量监控和安全保密工作。评卷工作期间,评卷场所应当做到无死角监控,关键岗位实行“一岗多控”。

2.3月25日前完成评卷、统分工作,及时在本校网站提供考生成绩查询服务。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成绩的分布情况确定文化考试分数和技能测试分数的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数、招生专业,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高职单招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单招计划和单招专业,不得违规突破。考生在录取后不得退录。

(二)优惠政策

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具体见《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25〕25号)。

(三)录取安排

1.3月29日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公示()。

2.4月5日前,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4月6-7日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4月9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向录取考生寄发本校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学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高校在录取后可根据考生高考体检及新生入校后复检的结论,对涉及限报的考生可进行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3.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4.严格加强考生现场确认和录取环节的规范管理,严防工作失误。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退录。

七、加强疫情防控

1.做好前期防疫准备工作。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高职单招疫情防控工作全面领导,制定工作预案,细化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开展实地演练,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提前一天对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消毒,设置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对考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做好考生个人防护指导。学校制定应对疫情的考生个人防护须知,对考生在乘车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不去站外的公众场所、扫码进出校园、体温检测等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八、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复查、体检,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790-6736399

监督电话:0790-6736396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学校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赣西大道598号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